第69章第69章“要从哪儿说起呢?……
“要从哪儿说起呢?”李秋屿像是笑了一下,云样的笑意,需要一阵记忆的风把脸吹开,好能看见过去里的人。
“我之前说过,我跟赵斯同的关系复杂,他像个完美的数学模型,从不怀疑自己。我认识他后,总觉得他很熟悉,后来才明白,他可能跟小时候的我有一点相似,但后来发生了一些事……”他察觉到明月的目光,有些忍无可忍,“别这样看着我,明月,你眼睛像婴儿。”
明月不安地眨眨眼,不晓得该把眼睛往哪儿看了。
李秋屿自嘲地笑起来,他的情绪,是种压抑的平稳:“我学过一段时间的俄文,那个邻居很博学。不过,在特殊年代他吃过苦,他是个很正直友爱的伯伯,但同时,他为人谨慎,会保持很强的警惕心,我想这应该是那个年代给他留下的阴影,大家互相猜疑、举报,他不得不小心做人,其实那时环境已经正常了。我那时刚念初一,脑子算好用,他注意到我,鼓励我学习,他是那附近最有才能品性最好的一个人,他妻子去世了,孩子在外地,大概耐心教我东西,也是排遣寂寞的好方式,毕竟我能跟他交流。”
“你很喜欢那个伯伯?”
“喜欢,他也很喜欢我,这让我心里稍觉安慰,我跟保姆的日子并不算很顺,那儿什么人都有,都是底层百姓。附近有个菜市场,常年飘着卖咸鱼的味道,很刺鼻,那儿的人就整天泡在臭气里,大声吵嚷,时不时骂起来,打起来,很乱。那个伯伯干净利落,他说话和气,从不跟人争执,他跟那些人也说不到一块儿去,买东西缺斤短两也不会找人家,不是他懦弱,他不愿跟人起冲突而已,他追求的应该是一种冲淡平和的生活,吃点小亏不算什么,他人生里,大亏都吃过了,何况一根葱半头蒜的事呢?”
俄文邻居的模样,从远去的年月里翻耕上来,一丝不苟的头发,锃亮的皮鞋,文雅的笑脸,一肚子的知识见解。李秋屿想过父亲的形象,跟他重合,他不是实体的父亲,在他的青春期里,短暂成为精神之父,一个男人的符号概念。
“他后来不喜欢你了吗?”明月靠直觉发问。
李秋屿的心猛然被牵扯,有些忧伤:“你也曾不喜欢我一段时间,只要能看透我,就会远离我,这是善的本能反应,我明白。”
明月想否认,他摇摇头:“没有怪你的意思,我承认我虚伪,这好像是没办法的事,天生懂得伪装,像变色龙,需要我什么样,我就什么样,这能省去很多麻烦。你猜的对,他后来疏远了我,他看我的眼神充满警惕和怀疑,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枪决犯人的现场。”
枪声再次回响在李秋屿耳畔,穿破时间,郊野潮湿的土腥,缠腿的杂草,土坡上站满百姓,风一吹,什么都露了出来。那会儿还能看枪决罪犯,不避讳百姓,卡车拉着,打县城中心过,道边的人指指点点,追着过去看。选中执行枪决的武警战士们心理素质过硬,但百姓们的似乎也不逊色,他们爱看这个,什么热闹都爱看。
“你说过,看过枪毙犯人的场面。”
“对,只有在那儿,你才能看到一个个人,把身为人这种生物最深的东西表现出来,有的人已经吓得失禁,有的人在忏悔,可能最后一刻都在演戏忏悔,也许是真的。还有的人,装作无所谓,但其实在打颤,一声枪响,什么都结束了,上一秒还有着形形色色的反应,下一秒,成一个什么东西了呢?”李秋屿无法概括,“只是样东西,甚至连东西都不算,旁边的泥土、草丛都还有生命,大概是一根废弃的绳子、木棍,或者别的什么。生跟死的距离太近了,一秒的距离,我不是同情死刑犯,只是震惊生跟死可以这么近,一点也不遥远,连我的老保姆那时都觉得自己至少能活到八十,她身体很好,但如果这中间人发生一点什么事呢?立刻就能由生变死。”
他说到这,眼神深邃起来,眉骨压低,人莫名有些戾气,“我确实是去看枪毙一个人的,是去看一个人死的。那个伯伯看到了我,我也看到了他,我们对视的刹那,他好像就看透了我,知道是我,他什么都知道了,我在他心里,也就死了,我好像真成了孤儿,无父无母,他不会再教我任何东西,因为不值得。”
李秋屿头疼的突然,他皱起眉,明月看出他不舒服了,她从沙发上滑下来,扶住他:“你是不是难受?”
“我有过跟赵斯同类似的心境,自视甚高,认为自己什么都能做到,事情过去太久,我已经辨别不清楚当初的动机了,我自己都不认得自己,明月,你还能认出我吗?”
明月注视着他,连连点头:“能,我什么时候都能认出你。”
李秋屿喝了点水,他脸有点发红,像是患病。他阖上双眼,揉起太阳穴,缓解头疼。明月察觉到了,他很难受,有什么东西正折磨他,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他像是很痛苦,但脸上没那种神情。
他不是没有感觉,而是感觉太过强烈,把感觉本身,遮盖住了。
“我住的那儿附近,还有很多人,做小买卖的、工厂上班的、无业游民、小混混。街道肮脏混乱,这其中,有个卖卤菜的男的,他有点小钱,想怎么对待周围的人就怎么对待。有个孤寡老头,总被他打,却不能还手。那老头捡破烂,积攒了点儿零钱,他教唆一群半大孩子去抢,那几个孩子,把老头活活打死。当然,不是当时死的,是受了伤,自己在一间又黑又矮的房子里死掉的。很多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却没说什么,只感慨老头可怜。我也什么都知道,同样没做什么。住街最东头的,是一对夫妻,其实是兄妹,做妹妹的很漂亮,但智力不正常,她被亲哥哥奸污了,他总打她,时不时嚎叫,半夜也叫,叫得我有时没法安心写作业。她哥哥常年酗酒,脑子不太清楚,可能精神也有点问题,他很壮实,在水泥厂做工,偶尔会帮人杀猪宰狗,他刀法很好,谁要是得罪了他,他磨着刀,面无表情一直盯着对方,也不说话,大家都说他像能杀人的。他们生了个孩子,被他喝酒睡觉压死后,就偷偷在家烧了,一条街,都能闻到味道。他妹妹虽然是傻子,但实在漂亮,很多男人都打她主意,但这个做哥哥的,跟头畜生一样,拳头吓人,极要面子,没人敢说他们的事,只能关起门议论。”
李秋屿的叙述毫无章法,说起其他人。明月没有很吃惊,她在庄子里,听过许许多多离奇的事,尤其是乌有镇,那里有当妈的,养个傻儿子,傻儿子大了,想跟女的睡觉,他是傻子,哪有女人跟他,当妈的没法子,便陪他睡觉。她们小孩子听了,不大懂,光晓得这是丢人可怕的事,到底男的跟女的要怎么睡觉,不晓得。
“住在最西边的,是个寡妇,带个小女孩儿,当时有五六岁,”李秋屿的目光柔和下来,却也更痛苦了,他看着甚至有些憔悴,像一下憔悴的,“我把她当小妹妹,她很馋,总想吃点什么,她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发烧发到很高,在地上抽搐。我以为她有癫痫病,老保姆说,那是高烧把孩子烧抽了,小孩子没发育好,脑子承受不住。她妈妈在纺织厂做女工,会偷厂里布料,怎么偷的呢?她们带到厕所去,扔进粪坑,因为出厂的时候保安会搜查人身,她们出来就绕到厂子后面,把布料捞出来,带走清洗,再卖到乡镇去。乡下人不嫌弃,只觉得这样的面料难得,物美价廉,有些味道算什么呢,跟钱比,什么也不算。她用这钱,给女儿看病,非常疼爱她。可这小孩子太虚弱了,她总坐门口,跟一只白猫玩儿,我有空便陪她,一块跟小猫玩儿,她很爱那猫,像她妈妈爱她那样。这猫随她,也总馋得很,看着独来独往,很高傲,不妨碍我们俩都很喜欢它。有一次,猫在卤菜摊跟前想叼走掉下的一块肉,被那男人发现了,用火钳子使劲拍它,脑浆都打出来了,死在那里。她看到了,发疯一样跑过去哭叫,被人踢了一脚,她妈妈把她抱回家,放到床上,我去探望她,她呆呆的,也不跟我说话,她的小伙伴死了,我要念书,没什么东西再能陪着她,她又太小,跟发高烧一样脑子承受不住。她病了一段时间,老说胡话,她妈妈只能请人过来给她叫魂,她瘦得吓人,脑袋很大,胳膊细得像一碰就会断,叫魂的人一来,满屋子挤着人看,我也在,那么多人不停说话,说她可能会死,我忽然就觉得自己没退路了,必须得做个选择,不做不行。我已经忍了很久,到某个节点,没办法再忍下去了。”
李秋屿双手揉了揉脸,忽然说,“她妈妈死那天,她还在睡觉。”
明月惊愕,眼泪淌下来:“她妈妈?”
“她妈妈那天起很早,菜市场杀猪,她想弄点下水,那是冬天,五点的时候,天还很黑,她无意目睹一场凶杀案,被凶手发现,怕她泄密,便把她杀死了,”李秋屿好似陷入一种精神迷乱之中,他非常惘然,“我至今不知道谁把她抱去现场的,叫她看见,她才几岁,已经是个半疯的小孩了,她妈妈被凶手剜去了眼睛,像两个黑洞,那儿围了很多人,我下早读经过,她看见了我,竟然冲我笑,我是她熟悉的人。那时我还不知道凶手是谁,我以为那一刻,已经是我最痛苦的时候了,她对我笑,她只是单纯地看到我,就笑了,”他的眼泪大颗大颗滚落,痉挛一样,肩膀抽动起来,“她死在两年后,跟着乡下舅舅,夏天里没人发现她溺水……”
李秋屿整个人被孩子的笑眼再次击倒,只要想到。他刻意忘记,这双笑眼又来找他,不是她要来,是他把她召唤来的。她不在了,没有**,没有灵魂,他的意志说,叫她来吧,她便来了,就像从前那样听他的话。
他的头要疼炸了,像电流滚过,刀子在他身上一道道细致划着,生怕错过任何分毫肌肤。他的理性,他完美的逻辑,全叫这个笑摧毁了。他所想的,所行的,都成罪恶,他最初是隐隐的得意,转瞬成一辈子的重担。他只有把善恶模糊掉,给自己找无数个借口,无动于衷,不再做任何事,才能活着。
他自以为的周密、隐蔽、以恶制恶,自己还能全身而退,彻底失败了。没人窥探到,除了俄文邻居,伯伯了解他的聪明、心智,一定把他想成了小恶魔,要本能地远离。他在最艰难的岁月里,也没伤害过别人,对旁人落井下石过。他最能发现人的恶,察觉到人的恶,李秋屿跟他一对视,便清楚他知道了。但他没有说什么,他只是避开他,就完全否定了他。
确实是恶魔,他独自有条不紊计划、实施时,享受到一种至高快感,他是聪明孩子,那些成年人算什么?一只臭虫,臭虫没有品格,没有思想,只是寄存在一具成年人的身体里,他动一动脑子,就能让臭虫互相撕咬,互相毁灭,他要验证自己有这样的能力。他沉默寡言,有些苍白,在角落里观察着周围形形色色的人,他自己也像只猫,没有动静,谁也想不到是他,人们只会惊慌、恐惧,他镇定自若,冷静沉着,从未想过半途放弃,甚至有种崇高感,并深信自己是对的。
只要一个笑脸,这一切就都完了。只差这么一步,就能完美结束,并且在他余生里都引以为傲,他会做更多的试验,获得更多的成功和快感,他是无名英雄,不需要人知道,只需满足自己,良心无虞。没人能审判他,灵魂无罪。
李秋屿一度恨过小女孩,他知道她无辜,她太无辜了,所以他才去恨她,她但凡有一点不那么无辜,他都不至于恨她。以致多年之后,他完全能理解自杀的穷苦同学为何恨自己,他没能抱住小女孩,但选择抱住了跌向自己的男同学,尽管他还是死了,她也早已死去。
所有的事情告终后,李秋屿十分平静,他一切如常,时间的船载着他一夜之间便驶离少年时代的港口,他没成年的时候便成年了。
“这个草莓真漂亮。”李秋屿拿起一颗草莓,像远眺暮色,发出一声低低的轻叹。明月凝视他的脸,她静静淌着眼泪,她知道他还有最重要的东西没说,她在等,李秋屿却忽然说,“人为什么喜欢草莓?因为它味道香甜?为什么喜欢那只猫?觉得它可爱?还是无聊时当解闷的小东西?猫死了,人们觉得伤心,但很快能找到替代品,爱抚它、逗弄它时,未必是出自于善意,可能仅仅为了满足自己。但狠狠抽打它时,却是纯粹地想弄死一个生命,不掺任何杂质的恶念。我也许从没真正喜欢过那只猫,也没真正爱护过那个小妹妹,我只是怪她,怪她们母女两个为什么出现在了某个环节上,让整件事性质完全变了。我本来在所有环节之外的,最后不得不和她们一起永远钉死在那里,”他用力揉起脸,“我太卑鄙了,到这个时候居然还这么想,可见我跟赵斯同本质上就是一样的人,他说的没错,我是个极度虚伪的人,我做这些的时候,是只想寻求什么正义吗?我有自负,优越感,就像姐姐……她迷恋我,是有悖人伦道德的,一只老鼠偷了人的粮食,是没道德吗?它的角度只是仅仅找吃的,道德是人给它的,它其实什么都不懂……姐姐可能把自己当老鼠了……”
李秋屿几乎进入一种谵妄的状态,他眼睛出奇地亮起来,火烧一样盯住明月,“你害怕我吗?我对你也是不道德的,我对谁都没道德,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事情发生过后,什么都没有了。我学法学,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些强有力的借口,看各种各样的书,也是这个目的,我必须是无罪的,不能有罪,只要我后续不再做什么,就不会再有任何事和任何人来骚扰我,但我为什么还是做了?为什么要资助你念书?知道那个伯伯怎么发现的吗?我复盘多次,也许是我在他家沉迷阅读心理学书籍的时候,也许是我问他怎么看待《罪与罚》主人公的时候,也可能是我盯着别人时,流露了一些不太正常的眼神?他非常聪明,什么人都见过,他本人是极其正派的,我一直认为,只有至纯至善的人,才能有这样的识人能力,因为自身跟恶是两极,相互排斥,所以哪怕恶装成善,他也能敏锐地嗅出些蛛丝马迹。他嗅到了,却没有问我,什么都没问,他只需要用那样的眼神看我一眼,就知道我能猜出他已经知道了些什么。他连劝诫都没有,是觉得我无可救药?还是觉得我跟他最初的印象南辕北辙,失望至极,不想再说一个字?赵斯同亲近我,总是把我当同类,我确实是他的同类,要不然他不会找上我。你疏远我是本能,任何人看清我真实面目,都会疏远我,除非同类。我无论再怎么找借口,说服自己当初是正义之举,替天行道,对那条街上的人毫无损害反而是件好事。确实是这样,大快人心,老百姓总是期盼有个青天大老爷出现。但这些借口都无济于事,掩盖了我真正的心思,我只不过想证明自己比别人都聪明,对付蠢货易如反掌,没错,他们两个在我眼里都是蠢货,死不足惜。”他又流露微笑,“是不是吓到你了,我说话这么恶毒,跟你想的李秋屿一点也不一样,还有比这更恶毒的。明月,对付蠢货易如反掌,想收服你这样的小姑娘也是如此,你缺乏关爱,只要对你释放一点点善意,你都会感激不尽,只要我表现出理解你,无论你说什么,我都能迎合你的意思,给你找最恰当的注解站住脚,你就会对我死心塌地,以为我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何况,我身体力行地帮助你,不仅仅靠一张嘴,最初我靠什么吸引的你?一句话?一个表情动作?还能记起来吗?你看看你救回来的是什么东西?”
桌上的草莓,没人再动了,李秋屿目光落在草莓的红上,非常熟悉的颜色,他想起来了,白猫在跟他们玩耍时,一会儿跑,一会儿跳,曾经撞烂了花盆,花盆里种着一串红,就是这个颜色,它淌的血,也像一串红。
他很多年不曾留意任何植物,现在,又想起了黑色泥土里卧倒的一串红,红色扎进眼里,李秋屿一阵战栗,明月一直凝视着他,她轻轻抹去泪水:
“他们两个,是说那个当哥哥的,还有卖卤菜的男的吗?”
李秋屿对上她眼睛,没有回应,他呼吸有些急促,想是在抉择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