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队里的不少人成为了朋友。
甚至于还能因为灵甜的关系,最后机缘巧合的跟丁凌一起吃饭、喝酒。
那种感觉真的很好。
这让从小到大都没有什么朋友的李香琴,感觉千疮百孔的心灵都似得到了洗礼、治愈。
这时候让她放弃这些朋友,不亚于割她的肉,碎她的魂,会让她极度痛苦,留下一辈子阴影。
再说了。
能跟偶像共事,是她的梦想。
让她放弃梦想,比碎她的魂,还要让她难以接受。
这是主因。
次因是,凌凌漆好像不着急去赖有为的家里了。
换做之前。
凌凌漆都是急不可耐的。
但最近这段时间,他提都没提起过;
入职了丁氏集团后,看凌凌漆兴奋的不行的样子,估摸着任务什么的,人家都抛之脑后,这时候杀人家?那不是脑壳有包?
人家都不干了!
对金枪客又没有任何威胁,杀他干嘛?
“该怎么交代?
李香琴想到要面对金枪客的质问,不由一个头两个大,她一个蹦?起床,打开了播放器,把唱片放了进去,开始听歌。
随着丁凌的歌声响起。
她渐渐陶醉其中,继而因为太累,迷迷糊糊间睡过去了。
等她醒来时。
她发现被单湿了。
她脸色绯红,羞窘的不行。
她想到了昨天晚上的梦。
只能说。
太刺激了!
但她还想再来一次。
就很上瘾。
‘今天没闹钟。终于让我看清楚了,感受的更深刻了。’
李香琴激灵灵打了个寒颤。
那种感觉,只能说,妙不可言,意犹未尽,让人回味,馋涎三尺。
‘哎呀。’
李香琴捂脸,心如擂鼓,‘好羞人。我在想什么呢?我什么时候变成这副模样了?”
她想起来了。
貌似喜欢上丁凌的那一刻开始,梦里就开始频繁的梦到丁凌了。
‘是在不知不觉中把丁凌当做白马王子了吗?”
只能这么解释了。
不过也可以理解。
毕竟像丁凌这么完美、优秀的人,找遍整个世界都不一定能找到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