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因抚奇身曰:“汝私与白,得非慕白郎才郎乎?朱氏之子,俊雅聪颖,将为一世伟人,以我观之,殆过于白郎矣。”奇不对,琼曰:“妹身失于白郎,既有罪矣,更委身于二姓,是荡子也,何足羡哉。”夫人首肯曰:“固是矣,从今吾不强矣。”但礼币未受,琼犹有疑,因告于二母。二母亲奉礼币,劝陈夫人受之,夫人尚有赧容。夫人曰:“天下之事,有经有权,善用权者,可以济经,不尔,便多事矣。”陈夫人因呼兰香置酒,以谢二母,且曰:“早信此奴,无今日之祸矣。”三母即席,锦娘奉杯。而奇不出,乃独坐小榻。奇姻事既定,陈夫人复书于生。锦、奇亦以书达生。遂遣仆归荆州矣。
奇姐临难死节
是时陈夫人以兵变稍息,归于本乡,不幸遘疾洽旬。奇往省之。未数日,寇警复作,遂遣奇入城。嗣是盗益炽,夫人病益笃,欲舁之入城,则亟不可动。奇闻变号泣,步行往省。琼姐执奇手曰:“寇贼充斥,妹未可行。”奇曰:“我宁死于贼手,岂忍不见母瞑。”因绝裾而行。及抵家,寇稍宁息。奇姐虞母不讳,先为置办棺衾。
比至二更,闻官兵大至,众喜,以为无虞。至五更,乃知即是贼兵。鸡鸣,遂围浑江,剽掠男妇数百。三贼突入陈夫人之房,见夫人病卧,欲逼之以行,夫人不起,抽刃欲兵之。时奇逃在密处,遽呼曰:“勿动手,我代之。”遂出见贼。贼见其天姿国色,欢喜特甚,遂掠以行,并掳兰香及家僮数人而去。时陈夫人在床,犹未瞑目也。
贼闻官兵欲至,饭后退屯新升桥,至河沿宦署,将所掳男女尽禁其中。奇姐谓兰香及家僮曰:“我为母病来,岂知为母死!我若不死,必被贼污,异日何以见白郎乎!”乃咬指血书于壁曰:
母病不可起,夫君犹未归;
妾身遭此变,兵刃讵能违!
甘为纲常死,谁云名节亏;
乘风化黄鹤,直向楚江飞。
题毕,谓兰香、家僮曰:“吾母子相从于地下矣,汝辈得归,可与小姐善事白郎。”复谓兰曰:“吾当急死,稍迟,欲死不可矣。”乃语间,即取裾中所藏剃刀,以袖蔽面,自刎其颈,遂僵仆,血流满地。兰香抱之而哭。贼来,怒杀兰香。因询其由,乡邻备道。贼曰:“我误矣,此节孝女也,勿污其尸。”于是舁而置之置后月台之上,以红绫被覆之,相与环泣。其节孝之感人如此。
是夕,有人来报,锦、琼举家号恸不已。琼姐愿以百金入贼营赎其尸,众惧不敢往。次日早,报:“官兵杀退贼矣。”又报:“陈夫人即世。”琼姐带秋英、新妹、小妹往收其尸;锦娘带春英殡敛陈夫人。时琼号泣登台,未至五步,尚闻奇姐长叹一声,骇曰:“吾妹尚无恙!”急往抚之,则见其气已绝,颜色如生,尚带笑颜。琼曰:“吾妹甘心死乎!”因令人舁归,与陈夫人同殓。遍寻兰香之尸,则为贼弃之水中,无复存矣。琼姐读其血题之诗,号泣仆地,绝而复苏。
琼姐抵陈夫人之家,与锦娘备办棺衾,殓住完备,吊客盈门。二女亲为执丧。越三日,各为文吊之。琼词曰:
呜呼哀哉!吾妹死矣,吾不忍言也。吾与妹岁距三周,居违五里,七岁已同游,十祀曾同学。吾母与若母,兄弟也;吾父与若父,连襟也。汝年十四,吾年十六,即闻兵变。惟时汝父先逝,吾父宦游,吾祖母与若母虞吾二人居乡莫便也,乃即赵姨之居居焉。坐则共榻,寝则同床,食则同甘苦。殆于今三年矣。幸得锦姊朝夕绸缪,兼以诸母殷勤教导,吾二人亦欣欣然至忘形骸。
嗣是共遇白郎,以骨肉之亲而重之以山河之誓;旋复同缔姻雅,以丝萝之旧而联之以五百年之缘。将谓生则同室,死则同穴,金石莫移也。讵意笑语方悬天匙箸之间,惨凄即见于须臾之际。际爱母心切,不暇顾身;吾庆妹情真,临行拽裾。岂知裾绝而吾妹去,妹去而祸变临。贼刃若母,妹安得不出;吾妹既出,身安得不死!然遘贼之时,则寅也,妹不死于寅者,将为全母之计;过此则卯也,夫妹不死于卯者,必其提防之深;及入营,则辰也,方入营,而吾妹死矣。释此不死,则妹宁有死时乎?
然闻妹将死之时,慷慨赋诗。吾细绎之,其首曰‘母病不可起,夫君犹未归’,孝节见于词矣;次曰‘妾身遭此变,兵刃讵能违’,慷慨以身杀矣;‘甘为纲常死,谁云名节亏’,舍生而取义矣;末曰‘乘风化黄鹤,直向楚江飞’,恋恋不忘夫君矣。是诗也,贼人犹自哀怜,况人乎!人见之,犹自惨切见琼乎!琼见之亦无可奈何也,使吾郎君见之,其悲哀痛之又若何邪!吾恐白郎为汝伤生,则吾亦为汝殒命矣。呜呼痛哉!吾今日所以不死者,诚惧伤君之生,益重妹不瞑之目。古人有死于十五年之前者,固已存孤;有死于十五年之后者,亦以全赵。琼之心犹是也,妹氏谅我心乎?呜呼已矣,吾目枯矣,吾言不再矣!
然尚有言焉:白郎若归,倘能不为儿女姑息之爱而为丈夫万世之谋,吾即汝平时玩好珍宝,市田若干永为祭奠之需;高大窀穸,永为同穴之计,则相离于今时者,当相合于永世。孰谓九泉之下,非吾聚乐之区邪!嗟夫痛哉!妹之容颜比秋月矣,文采若春花矣,性情类清风矣,气节傲秋霜矣,孝诚动天地矣,余何忍言哉,余何能言矣!
呜呼!长江凄凄,寒风烈烈;山岳幽阴,天地昏黑。欲见汝容,除非梦中不可得。汝若至楚见白郎,道我肝肠片片裂!
奇娘亦有哀词,其愁怨凄惨之状,不下于琼,但不能悉载也。二母亦会吊。奇有弟双哥,甫七岁,赵母为之鞠育。丧事毕,二母、二姬俱泣,凄凉之态,何可尽述!
生在荆州,遥望老仆不至,想见三姬甚殷,父母遣生归毕姻。琼父母亦遗仆来会姻期。生遂与其叔束装为归计矣。
白生原配曾边总之女字徽音者,赋性贞烈,才貌超群,精通经史,颇善歌词,酷爱《烈女传》一书,日玩不释。闻其父与白氏悔亲,将再续聘总兵之子,遂独坐小楼,身衣白练,五日不食。父母见其亟也,询问其故,因绐之曰:“吾从汝志,岂不复然。”徽音乃渐起饮食。
吴之子,名大烈,亦将中豪杰,善用马上飞剑,掷剑凌空,绕身承迅捷如神,边庭敬之畏之。边总欲使徽音见其才能,谋之媒人,于中庭开角会,令家人悉升楼聚观。大烈坐于金鞍之上,衣文锦绣,容如傅粉,唇若涂朱,掷剑倒凌,飞枪转接。众皆羡其才能,又羡其美貌。女徐问于侍婢曰:“此何小将军也?”柳青答曰:“吴总兵之子也。”女即背坐不观。次日,父母又遣兄弟道意,女复赋《闺怨》以见志。其词曰:
怨中闺之沉寥兮,羌独处而萧萧。
心亻宅傺而苦难兮,乃怀恨而无聊。
悼余生之不辰兮,与木落而同凋。
天窈窈而四黑兮,云幽幽而漫霄。
雷轰轰而折裂,风荡荡而飘飘。
岂予志之独愚兮,乃抚景而怊怊。
爱伊人之不择兮,即芳菲为菰藻。
木南指而若有所向兮,乃薰桂而申椒。
鸟南飞而若有所栖兮,声嘤嘤而鸣乔。
余胡兹之不若兮,对朔风之漉漉,
叹娇音以哀号兮,怅乌山之相辽。
问桑梓之何在兮,更寒修而迢遥。
中庭望之有蔼兮,湛溘死而自焦。
余非舍此取彼兮,虞纲常而日凋。
谁能身事二姓兮,仰前哲之昭昭。
余既称名于夫妇兮,敢废辙而改轺。
芳芳烈烈非吾愿兮,望白云于诘朝。
纵云龙而莫予顾兮,甘对月而魂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