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我——”惶恐万分的她一边如此吱唔着,一边下意识的想把自己裸露在空气中的身子尽量往角落里缩去。
“我刚说了。”
我伸出手,抹了下自己的嘴角。
脸上的神情一直没变“不要害怕。你和我早就分手了,今天来的目的也不是为了你。只不过嘛,我是个有强烈好知欲的人。见你在这儿,而且还跟他睡在一块儿,这我就想知道知道了。你应该会满足我吧?”
望着她那张眼角带泪,惊恐莫名的俏脸。我泛着淡然的笑意,静静地注视着她。同时枪口下垂,斜指着倒毙在地的马本亮。
“我——”见我如此,站在一旁的妍舞又出门而去。
她才深吸了几口气,逐渐把慌乱地情绪驱感出大脑,随后拿起在床上散落的一件女装外套披在身上,缓了缓,出声嗫嚅道:“当导游太累太苦了。我想换个工作,他你也认识的。姨父是县委书记,父亲又开公司。所以我,我就————”
“呵呵!”我笑出了声,微微摇首“我明白了。同时也体谅你。女人嘛,要在社会上生存是要比男人多付出一些的。”
“你可以放我走吗?我保证不把你说出来!”眼见我的态度平缓,她目色希翼得看着我。嘴里的话语,尽显祈求之意。
“我同意——”眯起眼睛的我嘴角上俘,拖着长调。
“谢谢!谢——”
“砰!”一声闷响,划破了室内的空气。
拿着枪的我望着倒在床上摀住胸口,满是震惊和错愕表情的她。残忍地邪笑道:“同意才怪呢!”
话音落下,我上前一步,又朝她那原本如花似玉,现在却苍白黯淡的脸上补了两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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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去处理那两个是吗?”
妍舞驾驶着再次上路的车,开口问我。
离开那满是尸体,血腥味扑鼻的二层民房已有一刻钟的时间了。
现在的我刚换下粘染了血迹与脑浆的鞋子,正在系新换上的鞋子绑带,听她这么一问,我回头看了下已经横躺在后座,进入梦乡的海建。
旋而反问:“又被你扎晕了?”
她点了下头,作为答复。
绑完鞋带的我旋急把左轮手枪再次取出,接着用放于轿车控制台中央的面巾纸将手枪仔仔细细地擦拭了一遍。
“带着手套的,用不着这样。”妍舞瞥了我一眼,出声相告。
“小心总无大错。”一边回答,我一边使用调节器,将座位往后靠了靠。然后拽住深眠不醒的海建右胳膊,把枪塞进了他手里,摁了摁。
这么做是为了取得他的指纹。因为晚上所有的行动之时,我跟妍舞都是带着手套的,只有他————
“真抱歉啊!”做好这些,我又拍着海建的那张胖脸“怪你命不好,碰上了我这个损友吧!”
“呵呵!”开车的妍舞银铃般的一笑,旋而目光深邃,呢喃低语:“感觉又回到了过去呀!”
我没有回答,打开了车载电台后双眼转向车窗外,伴随电台里所播放的,由周杰伦主唱的《夜的第七章》。
目光怅惘地梭巡着这凄迷幽谧的暗夜。
“一九八三年小巷十二月晴朗,夜的第七章打字机继续推向;接近事实的那下一行,石楠烟斗的雾飘向枯萎的树;沉默的对我哭诉,贝克街旁的圆形广场;盔甲骑士臂上,鸢尾花的徽章微亮;无人马车声响深夜的拜访,邪恶在维多利亚的月光下;血色的开场,消失的手枪————”
一小时后,海建父母在家中被潜入的我,以及妍舞枪杀。射杀他们的那支左轮手枪,我留在了现场。
做完这一切之后,我们便带着依然昏睡,毫无知觉的海建,返回东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