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他和刚才无异,只是更冷静一点,“怎么。”
“那你知道我们刚才在做什么吗。”
“爱。”
“我是说,你说了什么话,你都记得吗。”
“嗯。”
言简意赅,惜字如金,可并没有否认自己的行为。
她以为是两个人行为,现在想来,更像是一个人偶尔发点小疯,天亮后又恢复正常,所以记得自己的所作所为,而上次不承认,可能是发疯发得太过了。
“那你。”她试探,“都说了什么。”
“要欢欢降温。”沈泊闻没有躲避。
他一张正经禁欲脸重复肉麻的话,比半夜发疯时的语气更显缱绻,
二者语境天壤之别,她小脸狐疑,“你既然记得,那你应该知道你忽冷忽热吧。”
“嗯。”他说,“昨晚可能烧糊涂了。”
上次是说喝醉酒,现在又以发烧做借口。
她稍稍起来,很累又忍不住气,低头去咬他脖颈,小狗似的在喉骨间刻记号,“你为什么总是瞒我。”
沈泊闻不语,任由她咬,那寸冷白色肌肤洇着牙印的红,配上他不挣扎不拒绝的态度,像古代被狐狸精侵一犯过的文弱书生。
“我都知道了。”她恶狠狠说。
“什么。”
“陈祉和你关系不错,南嘉和我关系也很好。”纪意欢说,“我想知道的,他们都说了。”
为什么他明明喜欢她,却从来没有表现出来。
从他的角度看,那张漂亮脸蛋娇中带恼,又妖又媚。
“这些年。”她声音变低,“你是真的不喜欢我,还是装不喜欢。”
“没装。”他说,“我没想过感情的事,一直搞不清。”
很小的时候,感情就被他父亲从人生里剔除了,是沈家接班人,也是沈父的工具人,工具怎么会有自己的感情。
他分不清对纪意欢的情愫,只知道本能反应是保护她,远离她,避免她成为威胁他的把柄。
一开始怕她成为把柄后耽搁他,后来怕她成为把柄是担心她。
“那现在呢。”纪意欢挺腰,俯视他,“搞清楚了吗。”
“嗯。”他说,“喜欢。”
“喜欢谁。”
“纪意欢。”
她撇撇唇际。
他淡笑,很快领悟,揽过她亲了亲,“喜欢我们欢欢,可以了吧。”
她没有被轻易哄好,“那为什么不让我陪你守夜。”
“怎么舍得大小姐长黑眼圈。”他说,“一个痘都让你郁闷好几天。”
“那我也担心你啊。”纪意欢小声嘀咕,“你什么都不和我说,过去的事我也不清楚……南嘉给陈祉送过狗,如果你想要的话,我也可以给你送的。”
她觉得沈泊闻比陈祉更需要童年时的那条狗。
“不用。”他轻拉她的腕,“我不需要小狗了,你要不送点别的。”
“那你想要什么?猫猫?狐狸?”
“送个宝宝可以吗。”
“……你要点脸。”她拍他侧脸。
哪有人一下子狮子大开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