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心声是相反的,也就是说……
不要在这种严肃的场合,说这种奇奇怪怪的话啊!
林晓梦不由自主地脸色爆红,触电般甩开了他的手,闷头冲在最前面:“走吧!”
商陆恩迈开长腿追了上来,脾气很好地道歉:“对不起,我忘记你不习惯别人随便接触你了。”
“你别讨厌我。”
“不是……哎呀,总之先走吧!”林晓梦挽住正嘀嘀咕咕的商陆恩的胳膊,拉着他走进电梯。
林晓梦甩了甩脑袋,总算让自己过载发热的大脑冷静了一些。
她倚靠在电梯壁边,用鞋尖抵了抵商陆恩的皮鞋。
商陆恩抬头:“怎么了?”
“你……”
林晓梦鼓足勇气,讷讷开口:“你以前是不是很讨厌我?以前我有些误会,我以为你是我粉丝,所以我才会……”
“我……”商陆恩开口正想说些什么,电梯门却打开了。
他们到了一楼。
林晓梦顿时收起所有的情绪,警惕地望向外面。
一切如常。
商陆恩见此情形,也明白此刻并非最好的时机,便默契地将话咽下,跟在林晓梦身旁往外走。
那边已经将车辆的信息,包括车牌号以及颜色告诉了商陆恩,所以他出公寓楼后,一眼便发现了来接他们的车。
站在电线杆旁边的男人随意地瞥了他们一眼,没有发觉什么异常,随后又将视线转向了其他地方。
林晓梦依偎在商陆恩怀里,被他紧紧搂着,将脸埋在他胸前,手上还推着一个空的买菜小推车。
没错,他们是特意经过了一番乔装打扮才出来的。
商陆恩变装很简单,戴上帽子和口罩,再把那身西装换成大衣——幸好林晓梦家里有几件她哥留下来的衣服。
比较难的是林晓梦。
如果两个人都打扮得十分严实,必然会引起注目,但假若她只是一个普通的、爱黏着丈夫撒娇的妻子呢?
林晓梦经常采购一些比较重的东西,所以买了一个小推车用来装快递,此时正好派上了用场。
作为重要道具,里面还似模似样地塞了几个透明塑料袋。
从外人眼光里看,这就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
鸭舌帽男人心里还嘀咕了一句:一个大男人,还要浪费时间陪着去买菜,没出息。
于是,他们成功瞒天过海,走到了车子旁边。
林晓梦先行动作迅速地上了车后座,然后再是商陆恩。
开车的人是一个娃娃脸的青年,他紧张地左顾右盼了一番,确认没有动静后,一踩油门,车子如脱缰的野马般飞了出去。
林晓梦没有坐稳,还没系安全带,整个人差点飞了出去,还好商陆恩捞了她一把。
林晓梦心有余悸,拍了拍司机的座位:“哥,你开车还挺有劲儿。”
娃娃脸青年从后视镜对上林晓梦的视线,红着脸磕磕绊绊地自我介绍:“我、我是章余歌,余数的余,歌曲的歌,我是你的粉丝!”
“噗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