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清越的嗓音是遮掩不住的迷茫:“我也不知道。”
他刚刚见到塔特尔的时候,是将他作为贵客接待的。
他从那么远的帝都星跑过来,带着那么大阵仗的一队雌虫,不知道的还以为费迪南德领主犯了什么事,要被抓起来囚禁呢。
显然威尔逊是这样想的,他明里暗里来试探了很久,知道塔特尔是莱恩的雄虫朋友之后,更是唆使着他的几只雌虫儿子天天到府里来晃,希望能一不留神入了雄子的眼,给他们留下几只基因良好的虫蛋。
莫里斯对这一切都是冷眼旁观。
他对雄子不感兴趣,对塔特尔也一直是客客气气,谨守着雌虫对雄子的距离与尊重。
然而他却发现塔特尔格外喜欢与他“偶遇”。
原本是来他的房间里欣赏欣赏古玩字画,接着借口放松约他一同到花园散步,身为雄子他甚至可以屈尊降贵,推着他的轮椅走出很远。
然后又总是约他品酒,品尝他新做的点心等一系列活动,要是他看不出塔特尔的心思才是傻瓜。
但是,每当他心绪动摇的时候,他就会看看自己的腿,放出自己残缺的羽翅,在全身镜前把自己剥光了从头到脚审视一遍。
你真的拿得出手吗?莫里斯?
无数个夜晚,他都会点起一根蜡烛,在昏黄晃动的灯光下研究自己。
结论是……他们根本不配。
就算他能站起来了,也不配。
莫里斯想着自己在雄父那被称为“爱巢”的刑讯室里看到的画面。
要是他是一只健壮的雌虫还好,但他不是。
他单薄瘦弱的身体不可能会经受地住那样残酷的折磨。
所以他要趁早断掉这些念头,老老实实地去申请兑换冻精,然后拥有一两个身体稍稍健壮一些的虫崽,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莫里斯无力地拧紧了毯子,颤颤地躲过了自己弟弟打量的目光。
“莱恩,你不用为我操心这些。”他神色重新变得冷漠了起来。
莫里斯作为雌虫,他的鼻梁比莱恩更高,那双紫色的眸子颜色更浅,也更加淡漠。
他苍白的皮肤下,是米色的唇瓣,然而当他用牙齿轻轻咬住唇角时,那浮现的一点嫣红如同落在雪上的梅花,艳丽至极。
莱恩不相信那仅仅看见视频就激动得嗷嗷直叫的雄虫不会被自己的哥哥迷倒。
那就是自己的哥哥还有着顾虑。
他的腿已经好了,他还在担心些什么?
但是莱恩向来是摸不清楚哥哥的想法,他只好无奈答应道:“好吧,但是塔特尔是一只很好的雄虫,我觉得他适合成为一名雄主。”
莫里斯的身体微不可查地颤动了一下。
“好了,我要去找雄父了。”莱恩起身,微微笑道,他的眸中汇集着风暴。
这也是他一次返程的最重要的一件事。
去见他的雄父:戈温。
第50章血色曾经
戈温所居住的地点仍是雌父罗宾斯在时居住的正殿,这也是莱恩特别熟悉的地方。
戈温不喜欢一览无余的疏落草坪,所以在莱恩出生之后,那一块他们共同玩耍的广袤草坪也渐渐栽种上了一丛一丛的荆棘玫瑰。
现在这些荆棘玫瑰在虫侍们的打理下,显得非常的耀眼漂亮。
但因为天气渐渐开始变得寒凉,部分玫瑰花枝也已经有了枯败的景象,需要虫侍们及时清理,不然居住在其中的高贵的雄虫主子戈温就会大发脾气。
看见莱恩的到来,虫侍们忙推开厚重的铁门,特别高兴地跑到殿内去通报。
“小莱恩?你终于舍得回来了?”端坐在主位上的雄虫正单手环抱着一只小小的猞猁,那只猞猁显然已经十分驯服,收起了它的獠牙,任由戈温如何揉弄,都不会反击哪怕一瞬。
猞猁见到莱恩,却突然凶相毕露,朝他龇牙,喉咙里发出呼噜噜的威吓声。
“去!”戈温站起来,把怀里的异兽朝外一扔,那只小家伙没有了主人的护卫,立刻垂下耳朵夹起尾巴躲到了软榻旁的高椅下面。
莱恩凝视着自己的雄父,戈温艳丽的容颜让虫不敢直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