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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第34页)

系统脸红了红,义正辞严道,【我是看出了那只猫想攻击你,本统明察秋毫,心细如发。】

它越一本正经,明云绯越想笑。

终于她忍不住笑出来,她道,“统大人英明。”

这一个小插曲让明云绯心情缓和了不少,吃过饭后本打算和于母一起去医院,但被她坚决拒绝了。

明云绯考虑到这件事由于母告诉于父可能会更好些,两人也需要一点空间消化,所以也不执着于跟着去。

她躺在于母给她布置的房间里,任由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天色一点一点按下去。

现在事情已经告诉他们了,相信他们对罗殃也会有所提防,接下来只需要回国做自己的事以及防着罗殃用于玉汝的身体乱搞。

毕竟不仅有前车之鉴,现在厉泽对罗殃的态度也暧昧不明。

即便两人在一起一年半载并不会对于玉汝回来的生活带来完全不可控的巨大影响,但明云绯既然接了任务,就要想办法做到最好。

她翻了个身,可她总不能时刻看着罗殃,那任务就陷入死胡同了。

【大小姐,我可以让于玉汝的身体暂时虚弱,这样他就要一直待在医院里,没时间出去了。】

“好办法。”明云绯道,“但这样少了冲突,外面那个作者会不会写着写着觉得太平淡了,因而放弃。”

【我们可以从别处找冲突呀。】系统道,【在你成为世界巨星的路上,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冲突也会随之而来。人们常说,现实比小说更戏剧化。】

明云绯点点头,又道,“但作者已经设定了罗殃和厉泽为主角,她的目光暂时还是会集中到这里,我们如果脱离两人独立行动的话,只会沦为背景板。”

系统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样。

这样即便大小姐成了世界巨星,可能在小说里也只会得到一两句话。

比如:多年后,厉泽和罗殃挽着手经过一家书店,里面放着正当红的歌。

那个歌手叫什么来着?

于乔乔?

算了,没人在乎。

罗殃裹紧围巾,将手塞到了厉泽大衣的兜里,两人相视一笑。

系统甩开这个设想,【那怎么办呢?】

明云绯也在想,门板被小猫挠了挠,发出细微的响声。

系统敏锐地发觉,飞速窜下床,【臭猫,你干什么?】

“喵?”

系统跟着它出去了,过会儿明云绯听到它说,【自动投食器坏了,哈哈,臭猫,你长得可爱有什么用,还不是得靠我堂堂金牌系统!】

明云绯听着客厅的响动,不由失笑。

到了猫吃晚饭的时间了,天也完全黑了下来,明云绯摸索着开灯。

啪嗒。

一本书落在了地上。

开了灯,明云绯把书捡起来,看见了书封上印着的几个大字——《霸道总裁爱上我》。

不知是谁放到这儿的。

这类小说明云绯有所耳闻,但从来没有看过,难得她有兴趣,随手翻了翻。

小说讲的是一个超有钱的总裁得了一种怪病——对女人过敏,他无论是去医院、还是出去吃饭,都要把在场的女人赶出去。

而有一天他在街上遇到了女主,他对女主一见倾心。女主刚好没站稳扑在他怀里,他下意识扶住她,两人唇贴着唇,深情对视。

自那以后,男主的世界出现了一个意外,他对全世界的女人过敏,除了她。

医学上应该没有这种病吧。

明云绯合上书放在床头柜上,突然又拿了起来。

【怎么了,大小姐?】系统从外面回来。

“我知道了。”明云绯道,“只要让厉泽和罗殃不混在一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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